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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法官學院訂於110年1月25日至1月28日舉辦「110年第1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(初階)」
發佈單位:教務處   日期:2020/12/31  rss

主旨:轉知法官學院訂於110年1月25日至1月28日舉辦「110年第1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(初階)」一案,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,並建議給予公假前往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法官學院109年12月29日官院教丁字第1090002115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推動司法改革,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,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,爰法官學院辦理旨揭研習營,名額計90人,以不曾參加法官學院106至109年期間舉辦之「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」初階及進階課程者為限,曾參加初階、進階課程者,不予錄取。

三、研習地點在法官學院(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)國際會議廳,並提供基隆、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。

四、報名時間訂於110年1月5日上午9時至110年1月8日下午5時止,欲報名參加者,請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「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」辦理報名,正取90人,備取20人,額滿即關閉報名系統,報名網址:http://tpireg.judicial.gov.tw/jasignup/signupsite/。

五、正備取名單將在110年1月15日前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布,法官學院將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正取人員,不另寄送調訓公文。為利課前聯繫,報名時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。

六、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,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,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。

七、檢送旨揭研習課程表1份。